bevictor伟德官网2015年6月2日電 (通訊員 孫玲玉)6月2日下午,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風險與損害鑒定評估研究中心副主任於方研究員作客環境沙龍第231期,作題為《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損害評估》的報告,由飲用水安全教研所陳超副研究員主持,30餘名學生聽取了報告。
於博士介紹,環境損害賠償是環境法律的一大突破,環境損害賠償包括補償性賠償和懲罰性賠償,後者目前沒有入法。目前國内對于環境損害屬于傳統法律範圍還是環境法範圍的争議仍沒有明确答案,因此需要借鑒美國、歐盟 等發達國家與地區的經驗。對比歐美較為成熟的法律體系,我國環境立法中存在立法模式不能體現環境損害賠償的特殊性 以及立法體系内部存在矛盾沖突的問題,侵權責任法的指定不能從根本上彌補環境損害賠償法律體系的缺陷,新環保法的制定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環境損害賠償法律體系缺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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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於方博士作報告 孫玲玉 攝
於方研究員曾獲得2006綠色中國年度特别獎、2008年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二等獎、2010年環境保護科技一等獎和2014年環境保護科技一等獎,現任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風險與損害鑒定評估研究中心副主任,國家環境與健康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經濟學分會理事等,目前主要從事環境經濟核算、環境損害評估、環境風險管理、環境健康、環境預測、環境政策、環境管理與規劃等方面的研究。
供稿:研團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