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全球碳中和年度進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于2024年10月17日在北京發布,這是該報告自首次發布後的第一次年度更新。相比于現有的國際報告,《報告》采用了獨特的“目标-政策-行動-成效”評價指标體系,旨在識别碳中和目标與減排成效之間的執行差距,深入分析各國在碳中和進程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從而提出加速全球氣候治理、實現公正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碳中和轉型之路道阻且長,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系統性變革,将帶來觀念重塑、價值重估、産業重構、廣泛影響等根本性變化。它不是一時一地一代人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球協力、長期堅持、代際傳承的事業。《報告》指出,盡管2024年全球碳中和承諾和行動持續推進,但執行差距仍然顯著,亟需在技術、政策和資金方面提供更多支持。為實現全球碳中和及公正轉型,《報告》強調,需采取“共同但有區别”的行動,不僅要充分尊重各國碳中和路徑的差異性,還應加強信息披露與技術和資金需求評估,并通過國際合作加快全球碳中和技術的擴散。
一、全球碳中和進程正從目标設置邁向執行時代
《報告》指出,全球碳中和目标的覆蓋範圍逐漸擴大。目前全球已有151個國家提出碳中和目标,尤其是新增碳中和目标的18個國家均為發展中國家,顯示出全球碳中和目标設定的不可逆轉趨勢。在區域和城市層面,已有655個城市或地區提出碳中和目标,過去一年新增99個,且有近50個更新了更具雄心的碳中和目标,為推動條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區率先采取碳中和行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報告》指出,在法律和政策文件的保駕護航下,全球碳中和進程邁向了執行時代。已經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國家中有120個國家通過法律或政策文件确認其法律地位,其中有35個國家将碳中和目标寫入法律,86個國家制定了具體的碳中和路線圖。
盡管如此,《報告》也指出,部分國家和地區出現了政策退步的現象,尤其在發達國家中表現明顯。如英國推遲了禁止新汽油和柴油車銷售的時間,德國推遲了供暖系統碳中和的時間,墨西哥減少了對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模型評估顯示,發展中國家的減排意願強烈,而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标與其曆史責任和國家實力依舊不匹配,這表明,全球在邁向更具雄心的碳中和目标的過程中依舊面臨着巨大挑戰。
二、實現可再生能源3倍目标需要加大部署力度,部分零碳技術的全球擴散速度和部署雄心有待提高
《報告》指出,當前全球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速度尚不足以實現2030年3倍增長目标。如果延續2000-2022年的曆史增長趨勢,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僅能達到2022年水平的1.7-2.7倍。可喜的是,2023年可再生能源的快速擴張為實現3倍增長目标提供了新的希望,光伏和風電的增速尤為顯著,過去一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量同比增長14%,總裝機量已達3870GW,占全球電力裝機總量的43%。其中,中國的增長尤為突出,預計到2030年可實現當前裝機容量的3.5倍,而其他主要國家的增速則相對較緩。實現3倍增長目标需要各國因地制宜的政策和國際合作的共同推動。根據各國可再生能源的曆史發展趨勢分類,爆發增長型國家(如中國、美國)有望達成3倍增長目标;穩定增長型國家(如德國、希臘)若不加強政策支持,僅能增長1.3-2倍;緩慢增長型國家(多為非洲和拉美地區)面臨嚴重的資金和技術瓶頸,亟需國際社會的援助與支持。
《報告》重點分析了以電動汽車、綠氫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為代表的零碳技術,發現雖然全球正在加速部署零碳技術,但具有明顯的區域集中性,且距實現氣候目标所需的部署規模仍存在較大差距。2023年全球電動汽車銷量、綠氫項目數和CCUS項目數分别增長約30%、40%和110%。中國、美國和歐盟3個經濟體在多個零碳技術領域合計占據了全球70%-90%的部署份額。綠氫、CCUS等前沿零碳技術的目标雄心和規劃産能仍然需要提升1倍以上才有可能實現全球淨零排放目标。
三、全球氣候投融資和國際合作進展依舊遲緩,最不發達國家面臨更大的資金缺口并需要國際支持
《報告》指出,全球氣候投融資信息披露進展依舊遲緩。目前絕大多數國家尚未在國家預算中全面披露氣候行動支出,僅有30多個國家提供了可查的披露信息。在已披露氣候财政預算的國家中,整體規模偏低,且有部分國家的預算并未完全落實。《報告》強調,全球氣候行動的資金缺口普遍較大,且在最不發達國家尤為突出。根據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2°C目标下全球氣候資金規模需增加3-5倍,最不發達國家需增加4-7倍。據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估計,最不發達國家僅獲得不到1%的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資。以非洲為代表的最不發達國家部署碳中和技術的融資成本仍顯著高于發達國家,存在嚴重的部署需求和經濟能力錯配現象。
《報告》指出,碳中和領域的國際合作在質量和資金落實上仍存在顯著不足,部分國家出台的政策甚至阻礙了碳中和技術在全球的有效擴散。在國際技術轉讓方面,雖然最近一次雙年報數據中披露的項目總數相比上一次披露增長了45%,但提供直接技術支持的項目比例反而從上一次的50%下降到20%。發達國家承諾的國際氣候資金出資規模有所增加,但仍舊無法滿足1000億美元的出資目标。《報告》強調了有效的國際合作對全球實現碳中和以及公正轉型的重要性。增加外國直接投資(FDI)和取消可再生能源關鍵組件的進口關稅,能夠促進經濟增長和能源轉型均處于起步階段的部分最不發達國家大規模部署可再生能源并節省大量裝機成本,協同實現低碳轉型、經濟增長和就業保障。
四、全球各國碳中和的目标和成效得分并不完全“言行一緻”,需要“共同但有區别”地推動各國的碳中和進程
《報告》對各國的碳中和目标、政策、行動和成效分别進行了量化評估。目标層面,發展中國家新增目标和發達國家目标覆蓋範圍的提升推動全球進步。政策和行動層面,各國在化石能源轉型和零碳技術部署方面差距較小,但在碳中和技術創新能力和氣候投融資政策和行動進展上差距較大。成效方面,全球碳排放與經濟增長逐漸脫鈎,但各國的脫碳進度差異明顯。83%的國家已實現碳排放強度下降,但僅有46%的國家下降速度符合其碳中和目标要求。部分亞洲和非洲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強度仍在上升,未來可能成為新的碳排放熱點。
《報告》指出,各國碳中和的目标和成效得分并非完全正相關,脫碳進展并不總是與目标一緻。《報告》根據目标和成效得分是否處于全球前50%将所有國家劃分為了“氣候能力者”(目标和成效均在前50%)、“低調減排者”(目标在後50%,成效在前50%)、“轉型蓄勢者”(目标在前50%,成效在後50%)和“低碳成長者”(目标和成效均在後50%)。《報告》發現,以埃塞俄比亞、中非共和國和盧旺達為代表的13個發展中國家因積極推進碳中和政策和技術部署,跻身“氣候能力者”陣營。以中國為代表的許多發展中國家位于“低調減排者”陣營且較為穩定,該陣營在碳中和目标上較為保守,但在某些政策與行動的細分領域有亮眼表現。
《報告》強調,需要“共同但有區别”地推動全球各國的碳中和進程。各國的碳中和路徑不可避免地具有多樣性和差異性。考慮到各國發展階段、資源禀賦、法律體系和技術路線的客觀差異,目前發展中國家面臨更快的降碳節奏壓力且更依賴當地資源,而發達國家在技術創新和制度建設上的表現較好。加強信息披露、技術與資金需求評估以及通過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促進技術擴散是加速全球碳中和行動的共同需求。全球各國亟需“以行證言”,加強政策引導、推動技術部署、促進資金落實、提升國際合作質量,逐步實現全球碳中和目标和公正轉型。